本报讯(记者袁慧芳 通讯员成海红)把法庭当成“课堂”,把庭审变成“教材”,9月23日,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开展第三季度集中旁听行政案件庭审活动,来自市政府、市公安局等单位的7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活动。
此次公开开庭审理的是一起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引发的行政处罚案件。原告郭某晚上在饭店吃饭饮酒,当晚10时许驾车途中被交警查获,交警部门依法对其作出暂扣驾驶证、罚款等行政处罚。郭某履行了该处罚决定后,又对执法程序等提出异议,并诉至法院。一审法院确认案涉处罚决定书违法,郭某不服,认为应当撤销案涉处罚决定,故上诉至晋中中院。
上午9时,审判长宣布开庭。“执法记录仪是否全程开启?”“血样提取程序是否规范?”“讯问人员是否是民警?”……庭审中,合议庭围绕公安机关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认定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争议焦点,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充分的陈述和辩论。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重点突出,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参与旁听的公安民警表示:“走进法庭,直面司法审查,让我们更深刻地体会到执法必须严之又严、慎之又慎。每一个执法环节都可能成为法庭上的审查重点,必须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证据确凿。”
此次观摩庭审不仅是一次生动的法治实践,也是一次行政执法的“体检”与反思。通过旁听真实案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一线执法人员可以同步检视自身调查取证、程序告知、法律适用、裁量基准等易错环节,真正把审判资源转化为执法教科书,进一步增强了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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